【合规明镜】高管泄露内幕信息,违规开展内幕交易
发布时间:2025-05-29 17:23:50 | 点击数:0
编者按
合规是上市公司行稳致远的基石。上市公司作为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须以合规为舵、规范为锚,不断提升公司质量。为帮助会员单位更好地了解监管动态、筑牢风险防线,协会公众号特别推出全新栏目——【合规明镜·每月警示录】。本栏目将精选近期资本市场中上市公司的典型违规案例,剖析其违规行为、监管处罚及背后的合规启示。
期待通过这一栏目,为会员单位提供一面“明镜”,帮助大家对照自查、举一反三,进一步提升合规意识,助力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
案例及处罚结果
【基本情况】
2023年10月至12月期间,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诺其或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尚乎彩链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尚乎)拟与上海亘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亘聪)开展资本层面合作。2024年1月24日下午,安诺其与上海亘聪签署保密协议。1月31日,公司就收购上海亘聪事项进行讨论,同意推进上海亘聪的收购进程,并根据中介机构尽职调查情况签署相关文件。2月6日,各方就收购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并于当日签署《股权收购意向书》。晚间,安诺其发布《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意向书的公告》,披露公司与上海亘聪股东签署《股权收购意向书》。内幕信息敏感期为2024年1月24日至2月6日。安诺其董事兼财务总监章某为内幕信息知情人。
陈某在与章某联络后,于2月1日至5日合计买入“安诺其”34.55万股,买入金额76.95万元。内幕信息公开后,2月20日至22日,陈某将前述股票卖出,卖出金额为120.54万元,盈利43.49万元。
【处罚结果】
对陈某没收违法所得43.49万元,并处罚款150万元。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五十二条 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发行人的经营、财务或者对该发行人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为内幕信息。
第五十三条 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该公司的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
第八十条 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的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公司应当立即将有关该重大事件的情况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场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公告,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包括: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案例警示
资本运作关键期为内幕交易风险高发场景之一,内幕交易剥夺了其他投资者平等获得信息利益的机会,破坏市场公平性。上市公司应做好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合规管理工作,相关主体应对内幕信息保持高度警惕,坚守底线,不越红线,避免发生内幕交易,从而推动公司良好、长久发展。





